一、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提出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叫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组织安排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决议。
4、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认真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督促检查支部委员认真履行职责。
开展分管工作,做好党的经常性工作。
5、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6、经常与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
7、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是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二是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三是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四是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内的统计工作。
三、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一是负责党组织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二是检查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守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的建设和办法。
三是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纪的案件。
四是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与申诉,维护党员民主权利。
五是对受理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六是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四、党支部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是对党员进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思想、工作业务能力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安排、培养工作。
三是经常、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五党支部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使他们更好地发挥助手作用。
二是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培养他们树立共产主义道德品质。
三是督促团员和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支持团支部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四是注意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是指导团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六是加强对团干部的管理教育,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